壮乡三花酒,桂花酒、雕刻酒系列是由桂林市临桂镇竹泉酒厂**开发的具有民族特色和收藏价值的饮用酒,此产品目前在东南亚市场**销售狂潮。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国内产品销售量,提升市场占有率,为此现向全国诚招地区**经销商。
一、招商范围
1、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、保健品、饮品的大型酒家、国营或私营企业,各种证照齐全。
2、具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目光,独特的营销思路,敏锐的洞察力和把握力。
3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、仓储条件和流动资金,可延续投入动作规范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4、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,物流配送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。
5、双方能认同平等平利,能准确的贯彻我厂的经营理念及时执行我厂的营销方案,配合我厂的促销活动。
6、在原有经销商的地区市场如销售业绩不佳(未达到规定的*底销售量),或违反我厂利益,操作规程的,本厂有权寻找该地区新的经销商,并取消其经销资格。
7、如与我厂建立成合作关系后并开始销售我厂产品时,即授予特约经销商证书等手续。
8、招商类型
类型 |
级别 |
首批进货 |
年销售任务 |
1 |
省级、自治区 |
3万 |
10万筒 |
2 |
省会、直辖市 |
3万 |
10万筒 |
3 |
地市级 |
1万元 |
5万筒 |
4 |
县级 |
5千元 |
3万筒
|
□9、奖励政策
我公司根据实际销售任务完成情况采取首批进货和总销售量奖励。
1.省级经销商首批进货3万元奖励返点5%的品尝酒,年销售量超过15万筒以上奖励返点3%;
2.一级经销商首批进货3万元奖励返点5%的品尝酒,年销售量超过15万筒以上奖励返点3%;
3.二级经销商首批进货1万元奖励返点5%的品尝酒,年销售量超过8万筒以上奖励返点 3%;
4.三级经销商首批进货5千元奖励返点5%的品尝酒,年销售量超过5万筒以上奖励返点3%;
5.经销商一年销售累计达到一定量,奖励柳州五菱车一部或等值竹筒酒;
6.经销商一年销售累计达到一定量,奖励上海大众桑塔纳一部。
注:以上奖励不重复使用,奖品由上级经销商奖励给下级经销商,厂家只奖励省级经销商,以及直接管理的一级二级经销商和分销商。
□注:特殊情况,另行再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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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管理模式
1、各地经销商分为:
(1)、省级经销商;
(2)、一级经销商;
(3)、二级经销商;
(4)、分销商(零售终端)。
2、我厂直接对省级和一级经销商进行管理,并协助省级和一级经销商对二级分销商和零售、终端进行沟通,协助经销商开发市场。
3、我厂对经销商的开发,采取区域分级**经营,即我厂对各级经销商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,只发展总经销一家,如:省市级已开发地区,不再单独开发县级经销商。
4、各级经销商必须在其所在区域开发分销商,其网络应基本覆盖该地区,我厂只对一级经销商管理,分销商应由经销商行使管理权。